售后政策

总则


1. 为了贯彻“完善管理体系、加强过程控制、提高产品质量、实现顾客满意”的质量方针,根据国家《质量法》、《保护消费者权益法》和国家三包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细则。


2. 深圳市超越自然多媒体有限公司产品在保用期内,用户在遵守产品使用、保养规定条件下,由于产品设计、制造、原材料、加工装配、调试等出现的质量问题,本公司负责包换、包修、包退(简称三包)。三包原则是:能修则修、以修为主,修理后应达到出厂时的性能要求。


3. 本细则规定由本公司售后服务处负责实施。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管理。



产品出厂(公司)标准


1. 本公司产品按国家标准的规定出厂,有特殊要求的产品,按供货技术协议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出厂。


2. 产品应签发产品合格证,包装符合中关于包装的要求、规定。(出国的产品符合订货合同要求)。


3. 符合上述规定的产品可作为合格产品出厂,否则产品不实行“三包”。



“三包”期限与范围


(一)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,产品在正常使用状况下,发生功能性故障,顾客凭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可选择退货请直接联系商家。


(二)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,产品在正常使用状况下,发生功能性故障,顾客凭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可选择换货请直接联系商家。


(三)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,产品在正常使用状况下,发生功能性故障,顾客凭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可选择维修请直接联系官方售后。


(四)、由于自身人为原因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 的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


注:

1、因使用、维护、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。

2、因违规自行改装、拆卸、调整而造成的故障。

3、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,并无法证明在三包有效期内。

4、规格型号与发票不符。

5、发生故障后,未保持损坏原状。

6、操作不当。

7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故障。